關于黃山市新安江水上漂浮游泳池貨物采購安裝項目澄清答疑公告(二次)
各供應商:黃山市新安江水上漂浮游泳池貨物采購安裝項目經(jīng)采購人申請現(xiàn)作如下澄清
1、原招標文件中商務要求第二條:中標后15天內供貨完成15天內安裝完成,現(xiàn)更改澄清為中標后15天內供貨及安裝完成。
2、原招標文件中商務要求第六條:未按合同工期內供貨及安裝完成逾期按2%/天進行處罰,現(xiàn)更改澄清為未按合同工期內供貨及安裝完成逾期按中標價2%/天進行賠償違約金。
黃山市城市建設投資發(fā)展有限公司
安徽華正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2018年5月22日